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本科生选修校内任选课程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9-03

管理与经济学部本科生培养体系中的课程与法律、经管、社会类校内任选课程中的一些课程相关性较大,课程内容有很大重叠,学部学生选修此类相关性较大的课程,违背了学校培养学生更广泛的文化素质能力的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选课制度,提升教师授课质量,自18191学期起,经管学部本科生以及辅修经管学部双学位专业的学生,不宜选修由经管学部教师所开设的法律、经管、社会类校内任选课(即课程编号为209开头的此类校选课),以及任选课中其他与专业培养方案雷同的课程,一经发现,该门课程成绩无效。

管理与经济学部 本科生教育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