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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部面向本校选拔2014级、2015级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本学期将面向全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选拔方式分为两种类型:

类型

适用年级

选拔

方式

学位要求及奖助标准

2014、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生一般不在中途进行硕士论文答辩,待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一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原一级学科的专业进行硕士论文答辩,但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和授予学位。

可享受针对硕博连读生的奖助体系:①2015级申请并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可享受硕博连读生的奖助学金待遇;②2014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但需办理延期毕业,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延期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2014、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普通招考

要求必须于2017年1月或6月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入学前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入学后方可享受博士奖助学金待遇。

现就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并且成绩优秀;

4.定向和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同意函,若报考类型仍为定向类型需符合学部招收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5.注意区分两个类型选拔范围

适用类型Ⅰ:选拔范围仅限为我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部内外学生均可申请);

适用类型Ⅱ:选拔范围为我校2014级、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均需于2017年1月或6月获得硕士学位(学部内外学生均可申请)。

二、报名流程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4日。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查询2017年列入招生目录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7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注: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

在选择“报考类别”时选择“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适用类型Ⅰ:在选择“考试方式”时选择“硕博连读”,在选择“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

适用类型Ⅱ:在选择“考试方式”时选择“普通招考”,在选择“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

注:上述两个类型学生尽管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关于“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版块均应完整填写(证书编号可空)。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两个类型考生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5)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1);

3.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提供1份申请人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已完成课程成绩),并加盖学院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

5.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6.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附件2),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该专家应为校内教师或学校外聘导师)。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11月4日下午4点半前交至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202室)曹雯老师处。

三、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2016年11月4日下午4点30分之前

在系统中报名且将所需材料交至管理与经济学部(卫津路校区)二十五教学楼A区202室曹雯老师处。

2016年11月7-11月11日前

学部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本校硕士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6年11月底

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拟录取公示

四、组织工作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拔工作,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和录取规则。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为5~7人。

(一)适用类型Ⅰ:

1.面试程序:自我介绍、科研成果、学术报告、专家提问、英文考核等。每人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左右,其中学术报告时间10-15分钟。

2.本次选拔考核结果要按照申请人志愿及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硕博连读生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以百分制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硕博连读生名单。

(二)适用类型Ⅱ:本次选拔考核参照我学部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详见校研招办网页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1609/W020160918548894871968.pdf

五、监督机制

凡对选拔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如对学部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学部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学部咨询电话:022-27890786;申诉电话:022-27402304,申诉邮箱tjucome@tju.edu.cn)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22-27401195,申诉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