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6
关于公布2016年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和送审要求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2-26 来源: | |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研〔2010〕10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天大校研〔2014〕4号)、《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95次会议纪要》(天大校研〔2014〕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确定2016年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和送审要求如下: 1. 盲审范围 1.1 由2013级博士生常规抽查和近年教育部论文抽检存在问题导师的博士生,形成2013级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名单(见附件1) 1.2 2011级直博生论文抽查盲审名单(见附件2) 1.3 2014年度及2015年度优博基金获得者 1.4 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 1.5 全部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1.6 已达到学籍最后期限的博士生 2. 送审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提高论文评审的有效性,从2015年开始,我校所有参加校盲审的论文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代为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每聘请一位专家支付400元评审费用,送审3位专家的评审费共1200元。校盲审论文评审费将由研究生院直接从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中扣除。 论文送审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http://www.tju.edu.cn/gs/xwb/)的“常用下载”栏。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情况查询 详见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http://www.tju.edu.cn/gs/xwb/)的“通知公告”栏。 3份评阅意见都返回后,校学位办会将具体的评阅意见发送至提交盲审论文的邮箱。如有疑问,可咨询学位办秦老师(85356083)。 天津大学学位办公室 经管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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