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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和送审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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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和送审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来源: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根据《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研〔2010〕10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天大校研〔2014〕4号)、《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95次会议纪要》(天大校研〔2014〕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确定2016年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和送审要求如下:

1. 盲审范围

1.1 由2013级博士生常规抽查和近年教育部论文抽检存在问题导师的博士生,形成2013级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名单(见附件1)

1.2 2011级直博生论文抽查盲审名单(见附件2)

1.3 2014年度及2015年度优博基金获得者

1.4 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

1.5 全部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1.6 已达到学籍最后期限的博士生

2. 送审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提高论文评审的有效性,从2015年开始,我校所有参加校盲审的论文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代为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每聘请一位专家支付400元评审费用,送审3位专家的评审费共1200元。校盲审论文评审费将由研究生院直接从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中扣除。

论文送审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http://www.tju.edu.cn/gs/xwb/)的“常用下载”栏。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情况查询

详见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http://www.tju.edu.cn/gs/xwb/)的“通知公告”栏。

3份评阅意见都返回后,校学位办会将具体的评阅意见发送至提交盲审论文的邮箱。如有疑问,可咨询学位办秦老师(85356083)。

天津大学学位办公室

经管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1. 附件1:2013级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名单.xls

  2. 附件2:2011级直博生论文抽查盲审名单.xls

  3. 天津大学校盲审论文说明及相关材料下载(20160225更新).zip

  4. 天津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情况表(可供校盲审论文填写学科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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