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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18年(第七届)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为促进我国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加强青年学生对管理和经济学科的了解,特别是选拔优秀学生继续深造,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拟于2017年7月7日—9日在天津大学经管学部(卫津路校区)举办“第七届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暨招生宣传系列活动”。本届夏令营将开展直博生、学术型硕士、金融专业硕士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参观、专题讨论、学术讲座等,还将作为考察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主要方式,其中直博生夏令营将招收以攻读我院博士学位为目标、有志于从事经济、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的优秀学生。

申请者只能申请三个夏令营中的某一个,不得重复申请;申请工作自“通知”发布即日开始。同时,为向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提供与其他高校优秀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机会,本次夏令营也招收本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参加。

一、硕士夏令营申请专业情况

注:专业介绍和导师信息可登陆学部主页查询(http://come.tju.edu.cn/jyxm/ssxm/ds/)

二、直博生夏令营申请专业情况

注:报名直博生夏令营的学生请务必注明拟报考博士导师(可登陆http://come.tju.edu.cn/jyxm/bsxm/ds/查询),可以填写两位导师,在筛选简历时按照报考导师志愿依次征求意见。

三、申请资格

1.申请者应为国内“原985工程”高校、研究生院高校、“原211工程”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在校三年级学生(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科专业背景不限,欢迎跨学科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原985工程”高校和研究生院高校学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前25%;“原211工程”高校以及所在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前10%;在科研、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者,上述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3.英语水平良好,六级成绩>425分或其他社会认可度高的英语水平测试相当成绩;

4.对经济、管理知识有浓厚兴趣,愿意从事相关的学术研究。

四、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人首先需在天津大学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网上报名系统(http://115.24.255.30:2017/gssummer/index.php)进行网上登记,同时填写报名简表(附件1)发送tjucome@tju.edu.cn,网上申报和发送简表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1日。

2.材料提交:请将所有纸质材料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第25教学楼A区202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编300072”。信封正面注明“申请专业—所在院校-所在专业-申请人姓名”,并注明“暑期夏令营申请”(请使用EMS或顺丰速递)。材料接收日期截至于2017年6月14日。

3.只在网上申报而未邮寄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包括:

1)封面(附件2)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18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3)原件1份,申请表后3栏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3)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已有研究成果、未来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不超过1500字);

4)本科前3年或前2.5年成绩单原件及排名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参与科研项目证明复印件;

7)申请人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一篇(论文最长不得超过10页,A4纸,小四号字);合作作品须为第一作者或主要贡献者,并予以注明;该成果可以是初稿形式,但要求与夏令营学员学术报告内容一致;

8)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信2封(附件4);

9)学生证复印件。

注:整套申请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无须进行包装。需装入A4大信封,信封正面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及“申报专业-所在学校-所在专业-申请人姓名”;所提交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入选资格及承担相应责任。

五、材料审核及入营录取

审核和录取工作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材料审核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夏令营录取名单将在学部网站上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视为未录取,不另行通知。

六、相关说明

1.被认定为此次夏令营的合格营员,如被所在学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可直接录取;如未被所在学校列入推免生名单,但参加2018年全国统考,并报考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天津大学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可直接参加复试;具体政策以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夏令营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所有营员的餐食费用并为外地营员提供在夏令营期间的住宿(本校及天津地区高校原则除外),对于通过本次夏令营录取为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外省市院校营员,入学后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差旅补助(同时可享受天津大学给予推免生的其他奖励政策);

3.营员在夏令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营员本人或其派出单位负责承担;

4.营员须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不得中途或提前退出;中途或提前退出,复试考核无效;

5. 夏令营具体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http://come.tj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咨询电话:022-27890786;

6.夏令营相关工作的解释权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欢迎外校和兄弟学院优秀学生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