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2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答辩审批时间:2017年5月4日~5月26日
2. 答辩时间:5月5日~5月28日
3. 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5月3日~5月23日
4. 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5月24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5. 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截止
6. 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7. 研究生上会条件审核及准备分委会审议材料时间:5月29日~6月5日
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6月6日
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6月7日
10. 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6月7日
11. 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6月14日~6月16日
1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6月20日~6月23日
13. 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