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6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将安排两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第一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1.学部博士生盲审材料提交时间:9月10日前
2.查重时间:10月20日前发查重邮件(集中答辩的专业另行通知)。
3.硕士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10月14日---10月30日
博士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10月14日---10月23日
4.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过期将不予办理,硕士无需提交成果认证)
10月14日—10月29日
5.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10月30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6.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截止。
论文在图书馆提交分两部分,电子版和纸质版。
首先,电子版论文通过图书馆的学位论文系统提交,其中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页须提交有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的原件的扫描版。图书馆收到电子版论文后通过系统反馈验收回执,学生持验收回执来图书馆交纸本论文。
纸本论文博士需提交3本,硕士需提交2本,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页须提交有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的原件。
7.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8.研究生上会条件审核及准备分委会审议材料时间:11月1日-11月6日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11月7日
10.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11月9日
11.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时间:11月11日
12.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
1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1月27日
二、第二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1.学部博士生盲审材料提交时间:10月1日前
2.查重时间:11月18日前发查重邮件(集中答辩的专业另行通知)。
3.硕士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11月11日---12月2日
博士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11月11日---11月25日
4.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过期将不予办理,硕士无需提交成果认证)
2019年11月6日—11月29日
5.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2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6.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截止。
论文在图书馆提交分两部分,电子版和纸质版。
首先,电子版论文通过图书馆的学位论文系统提交,其中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页须提交有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的原件的扫描版。图书馆收到电子版论文后通过系统反馈验收回执,学生持验收回执来图书馆交纸本论文。
纸本论文博士需提交3本,硕士需提交2本,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页须提交有本人和导师签字(盖章无效)的原件。
7.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8.研究生上会条件审核及准备分委会审议材料时间:12月3日-12月6日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并将审议结果通过管理系统上报
2019年12月7日—12月12日
10.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11.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9年12月24日—12月26日
1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20年1月2日—1月5日
13.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2020年1月10日(学校统一安排)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按学位管理系统的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务必保证学位管理系统中有个人照片)。
3.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4.被抽中校盲审的博士生(答辩登记名单中抽取)必须在要求期限内将盲审材料提交学位办(答辩前2个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不能按期提交的,相关导师列入盲审重点抽查对象。
5.达到所在学院双倍博士学位申请的成果要求(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向学校申请免于校盲审。学院同意免于校盲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学校将加大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6.未进行答辩登记的博士生如需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含同等学力博士、工程博士),其学位论文必须提交校盲审。
7.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必须提交校盲审。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9年8月16日